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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0 10:09 信息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谋划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督促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双向述职评议工作。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5.协助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6.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发现、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7.领导本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8.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支持上述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

吴萍(专职副书记) 联系电话:0563-3031036

办公地点: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综合楼7楼

办公室时间: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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