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土地确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16:3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张国清的土地确权申请。经审核,该宗地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要求,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权利人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宣州区澄江北路120号,系张国清于1995年购得,土地使用权面积20.30平方米,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宣证字第10401681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本公告之日起30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自然资源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联系电话:0563-3035929)。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54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