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保障项目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专家在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和验收等环节的咨询指导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务信息化领域专家评委,组建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宣城市范围内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建设管理(可包含新型领域数据要素相关专业)、系统集成、网络及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据库、电子政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以及信息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专家或专业人士。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党政机关人员应熟悉信息化、大数据、数据要素等领域相关政策,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工作管理经验;其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如:华为、微软等 认证),从事信息化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三)熟悉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政务信息化专业咨询、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三、工作机制
(一)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可以续聘。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解聘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评审单位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应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企业)审核,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推荐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相关专家登录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门户网站,从网站首页右上角“专家登录”进入专家库用户端,通过“专家申请”栏目,选择“宣城市专家库”(其他地市专家库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申请),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并于9月1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二)资格审核。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组织对征集专家资格审查、专家人员公示、聘任等程序,组建宣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
五、工作要求
(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统筹做好本区域内相关专家申报通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