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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宣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17:33 信息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提升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保障项目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专家在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和验收等环节的咨询指导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务信息化领域专家评委,组建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宣城市范围内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建设管理可包含新型领域数据要素相关专业、系统集成、网络及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据库、电子政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以及信息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专家或专业人士。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党政机关人员应熟悉信息化、大数据、数据要素等领域相关政策,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工作管理经验;其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如:华为、微软等  认证),从事信息化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三)熟悉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政务信息化专业咨询、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三、工作机制

(一)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可以续聘。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解聘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评审单位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应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企业)审核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推荐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相关专家登录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门户网站,从网站首页右上角“专家登录”进入专家库用户端,通过“专家申请”栏目,选择“宣城市专家库”(其他地市专家库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申请),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并于9月1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二)资格审核。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组织对征集专家资格审查、专家人员公示、聘任等程序,组建宣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

五、工作要求

(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统筹做好本区域内相关专家申报通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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