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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4889543/201809-00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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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25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25 00:00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政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协调。

(三)代表市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对市本级各政务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不断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五)依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以下简称进驻事项)的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进驻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八)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业务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01-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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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36.0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36.0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18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调资增加;二是维保及办公设施维护更换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3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0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3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6万元,占53.9%;项目支出201.03万元,占4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6.0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36.0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18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调资增加;二是维保及办公设施维护更换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18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调资增加;二是维保及办公设施维护更换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18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调资增加;二是维保及办公设施维护更换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17万元,占95.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0万元,占1.4%;农林水(类)支出13.82万元,占3.1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8.85万元,支出决算为43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职工调资增加;二是维保及办公设施维护更换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5.06万元,占53.9%;项目支出201.03万元,占46.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8.85万元,支出决算为4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工调资增加;二是维保及办公设施维护更换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06万元,比2016年增加44.69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189.13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56.65%。评价结果显示,中心工作完成较好,服务大厅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