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共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新村5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2719229;电子邮箱:xczwzx@sina.com)。
一、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唐宗义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中心政务公开科作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全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相关的信息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中心实际,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同时也有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以及政务动态等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主要有:一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信息报送,截至12月底发布网站信息共计122条;二是建立自身网站平台扩大信息公开。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推进网站基本固定栏目、动态栏目信息审核、上报、完善、更新。进一步完善网上协同平台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三是以网上政务大厅为载体,稳步推进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2011年,通过依法清理规范和公开权力事项,我县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权力清单,将全部537项行政权力编入“网上政务大厅数据库”,实行逐级申报、集中管理、动态更新;通过建成网上政务大厅,切实将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电子监察、公众监督融为一体,促进了权力运行规范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2万余次,咨询领域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事项方面。未接到投诉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中心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我中心2011年度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除责任科室外,各科室均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进行信息的初审,分管副主任进行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纳入单位年初预算。
2、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政务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突出城乡统筹延伸服务重点,全面强化中心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三日